金問泗(1892-1968),號純孺,祖籍安徽休寧,生於浙江平湖。復旦公學畢業,1915年獲天津北洋大學法學士學位,1916年以優異成績通過北京政府首次舉辦的外交官領事官考試,進入外交部。1917年派為駐美使館學習員,同時就讀紐約哥倫比亞大學(ColumbiaUniversity),專修國際公法與外交學。1919年應駐美公使顧維鈞之邀出席巴黎和會,負責研究恢復關稅自主權問題,準備提案。1921年參加華盛頓會議。1922年調回北京政府外交部,曾任職中俄會議會務處,參加特別關稅會議。1928年出任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第一司司長,1931年底任外交部代理常務次長。1932年奉派前往日內瓦,參加國際聯盟討論〈李頓調查團報告書〉會議。會議結束後,旋出任中華民國駐荷蘭公使,於1933年9月到任,其後數年屢次受邀出席國際聯盟會議。1943年3月特任駐荷蘭大使,另兼任駐比利時、挪威、捷克、波蘭等流亡政府大使。戰後專任駐比利時大使,先後出席多項重要國際會議,至1952年退休。著有《從巴黎和會到國聯》、《外交工作的回憶》。本日記起自1931年,迄於1952年,主要記錄了其在駐歐期間的公務與私事,為這一時期中國外交的一手史料。